公告标题: | ****年朝阳市第***届凌河之夏文化艺术节结果公告 | 有效期: | ****-**-** 至 ****-**-** | 撰写单位: | ************ | 撰写人: | 于树丽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年朝阳市第***届凌河之夏文化艺术节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朝阳市第***届凌河之夏文化艺术节 *、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朝阳市第***届凌河之夏文化艺术节 供应商名称:沈阳*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市浑南区营盘西街**-6号1单元***室 中标(成交)金额:2,***,***(元) 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朝阳市第***届凌河之夏文化艺术节 服务类 名称:****年朝阳市第***届凌河之夏文化艺术节(*********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服务范围:我公司经营范围为:营业性演出,艺术考级活动,演出场所经营,网络文化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子出版物制作,歌舞娱乐活动,游艺娱乐活动,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等。 本次投标活动,服务范围涵盖: 1、灯光音响 2、舞美 3、住宿 4、餐饮 5、外请演出团队演出费 6、歌手大赛总决赛 7、印刷费 8、安保服务 9、服务保障 **、服装、化妆 **、媒体宣传 **、运输费 **、饮用水 服务要求:1、设备设施及时进场,依据主办方要求安装调试完毕; 2、演出场地布局规划合理; 3、开幕式及日常演出组织完整、顺利; 4、领导、演员等接待周到; 5、安保措施齐备; 6、应急预案齐备; 7、活动拍摄及媒体宣传完整; 8、日常演出保障; 9、舞台设施设备拆除; **、活动总结完备。 服务时间:****年7月5日开幕式,共**天(具体履约期限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1、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依据甲方要求准备齐备 2、活动执行及时,依据甲方要求准时执行 3、服务周到,餐饮、用水、住宿等接待到位 4、活动执行中,依据甲方合理要求反应迅速,及时调整 5、安保预案、灾害预案等预案齐备 6、保证活动场数及活动时长 7、活动撤场干净及时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牛葆华、卜昭明、闫德军、王玲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朝阳市第***届凌河之夏文化艺术节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价函[****]**号文代理服务费执行市场调节价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新华路*段**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淮河路**-4、**-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6.**-朝阳市第***届凌河之夏文化艺术节(1).****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朝阳市第***届凌河之夏文化艺术节 供应商名称:沈阳*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