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呼伦贝尔某部副食品配送协议单位采购项目(*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呼伦贝尔某部副食品配送协议单位采购项目(*次)招标公告 详见招标文件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鄂温克自治旗、陈巴尔虎旗 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每年签订*次。
1. 本项目为呼伦贝尔市某部副食品配送协议单位采购项目(*次)(****元),本项目分为*个标包:第*包为水产和肉类(****);第*包为果蔬类(****);第*包为干料饮料类(****)。每包拟选3家供应商入围,服务期限为2年,每年签订1次协议,期限**个月,每季度按标签要求对供应商进行1次履约考评,第1年前3季度考评优秀、招标人满意度达到**%以上的供应商,可以续签1次合同;合同期内累计2次考评满意度低于**%的供应商,招标人可终止与其签订的供货合同。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项目预算:总预算****元,第*包为水产和肉类(****);第*包为果蔬类(****);第*包为干料饮料类(****)。;
4.最低下浮率限价:驻地正规农贸批发市场或政府发改委官网公布的**,并以公布的**为基准价。官网未公布的,每月至少组织*次询价,以询价**为基准价。结算时以官网价为基准价的,执行5%以上的优惠率,以询价为基准价的,执行**%以上的优惠率。
5. 本项目共划分3个包,每包入围3家供应商中标,可兼投兼中。中标数量比例按 1:3 计算,中标**确定方式按照 投标下浮率 执行。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申领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工作日)
(*)申领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呼伦贝尔市
(*)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受理开始时间:****年**月**日 **:**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
(*)投标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开标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2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3 ):不需要提交样品
*、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2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3 ):不需要现场踏勘
*、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无
**、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格式自拟); 5.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提供****、****、****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原件(格式自拟); 9.近*年内不少于6个月纳税及社保的证明材料,以银行回单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无需纳税的出具纳税*申报证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投标人具有副食品供应、仓储、加工、冷藏、配送和售后服务等相应的专业术能力和条件的承诺;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注:投标单位报名时提交以上资料不作为通过资格审核的依据。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对入围供应商资格进行实地考察,如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排序补入供应商。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按顺序制作成1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致。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邮箱:*********@**.***。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招标文件售价:0元/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 呼伦贝尔市
**、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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